【114學年度第二學期生醫光機電研究所碩士班課程先修生申請公告】
一、申請日期: 115年04月01日(三)起至 115年4月30日(四)下午17:00止
二、名額:1名
三、相關規定及申請表:參考附加檔案
四、 甄選相關規定:
一、甄選資格:修畢五學期之必修學分,且總成績平均達七十分(含)以上或排名於該班百分之五十以內。
二、申請時間:依本所碩士班公告時程辦理。
三、應備文件: 1.本所碩士班先修生甄選申請表(含現就讀學系主任同意)。
2.歷年成績表。
3.研究計畫。
4.本校助理教授(含)以上推薦函 1 封。
五、臺北醫學大學研究生獎勵學金實施要點:請按此
第三條、.....研究生獎勵學金,分為碩士生入學優異獎學金、碩士生全時研究生勵學金,其申請資格、申請流程及補助金額如下:...(三)碩士生入學優異獎學金:
1. 申請資格:
(1) 本校大學畢業生考取本校碩士班或碩士學位學程,且學業成績總平均為班級畢業排名前百分之三十。
(2) 考取本校碩士班或碩士學位學程,且同時以正取生錄取台灣大學、陽明交通大學、成功大學、清華大學四所國立大學相關領域之研究所。
(3) 考取本校管理學院及人文社會科學院碩士班或碩士學位學程,且同時以正取生錄取依最新公告QS或THE世界大學排名優於本校之學校。
(4) 本校「學碩一貫修讀學士及碩士學位」之修業者。
(5) 本校「醫師科學家」之修業者;醫師科學家資格依「臺北醫學大學培育醫師科學家修業辦法」規定辦理。
(6) 五年內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含Equal Contribution)發表SCIE、SSCI、EI 或 A&HCI 論文、以第二作者發表 Journal Impact Factor≧10 之 SCIE 或SSCI 論文或其他相當於前述傑出表現者。
(7) 本校大學畢業生於畢業前五年內曾獲科技部大專學生研究計畫者。
2. 申請期限:同第一款第二目,惟以「學碩一貫修讀學士及碩士學位」之修業做為申請資格者,限於辦理碩士班或碩士學位學程註冊入學之學期開學後兩週內提出申請。
3. 獎勵金額:每人每學期頒發獎學金伍萬元,核發給碩一、碩二生,獎勵二學年,合計貳拾萬元。惟符合「學碩一貫修讀學士及碩士學位」之修業者,獎勵一學年,合計壹拾萬元。
六、臺北醫學大學生醫光機電研究所 碩士班先修生甄選規定:請按此
